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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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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中央预算内林业投资确立四大重点


6月7日,国家林业局印发《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预算内林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明确2014年计划以营造林建设、森林资源保护、林区民生建设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四大重点方向。

《通知》要求,编报工作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党组的有关部署,紧密围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大任务,继续优化投资结构,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,不断提高中央投资资金使用效益,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在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、改善林区民生和调整结构的引导带动作用。

《通知》明确,2014年计划重点安排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和后备资源培育、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、重点防护林工程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和重点区域治理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建设、血防工程抑螺防病林建设、油茶重点县油茶示范林建设。继续支持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、国家级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、国有林场珍稀及特殊树种培育、国家森林公园林相改造等建设。重点安排森林防火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林业湿地恢复与保护等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。继续支持林业棚户区(危旧房)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,重点安排国有林区学校、医院改造及局(场)址给排水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。重点安排以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、良种基地、质量监督检验等为主的林木种苗建设。统筹安排国家级生态定位站、一级木材检查站、林业工作站标准化站、林业科技推广站等林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。继续支持国家林业局部门自身建设。

《通知》指出,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依据林业改革和发展总目标、总任务,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,切实做好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各单位要依据相关专项规划以及项目储备情况,实事求是地反映林业建设投资需求,合理确定投资计划草案编报规模。对已批未建、续建项目进行梳理,依据国家投资方向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,按照轻重缓急,科学编报投资计划草案。按项目管理的投资计划,必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,项目信息要完整准确,并按照项目重要性和急缓程度进行排序。年度造林生产计划按照各地“十二五”造林总任务量的年均任务编报。各地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,落实省级配套资金,明确地方配套投资责任主体,合理分担配套投资比例。国家林业局将对省级配套资金落实好的地区,在投资安排上给予倾斜。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投资计划执行全过程管理观念,从各个环节入手加快计划执行进度,确保中央投资及时发挥效益。

来源:中国绿色时报